處方開具須填寫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藥品信息、醫師簽名等內容。
1.患者基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別、年齡、科室、診斷等。
2.藥品信息:藥品名稱、劑量、規格、數量、用法和用量等,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處方一般不超過7天用量,有效期不超過3天。
3.醫師簽名:開具處方的醫生必須正確簽名,簽名要備案。
處方是醫療過程中重要的文書,起著重要的作用,每位開具處方的醫師要正確診斷前提下,熟知處方管理規定,依法執業,合理開具處方。
處方藥是指必須憑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才可以購買的一類藥物。這是由于患者無法正確選擇、使用,難以保證用藥的安全和有效,因此需憑醫師處方調配。在處方藥的藥盒上均有RX字樣,患者需結合自身情況,在醫師的處方下使用藥物,切勿擅自用藥。處方藥的藥理作用較強,主要是用于治療病情相對于嚴重的疾病,且易引起不良反應。
而藥盒上若表明OTC屬于非處方藥物,患者可根據自身需求,在醫師的指導下自行購買。這是由于此類藥物危險性相對較小。
若患者想購買處方藥物,需前往醫院,根據自身需求,詢問醫生的指導意見。
處方是經注冊的具有執業資格的醫師或助理醫師為患者開具的、并由取得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的醫療文書藥房,也是患者的用藥憑證。
處方上包括醫院名稱、科別、患者的名字、性別、年齡、診斷、開具日期、藥物的用法用量,醫師的簽名等。
一些特殊的處方還要加入患者的住址、身份證號或代辦人的住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等。
藥物分為處方藥及非處方藥,處方藥需要醫師開具處方去購買,非處方藥則無需醫師開處方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