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比靈如果由于偏頭痛預防性治療,如果在治療兩個月后仍然未見明顯改善,提示該藥對病人效果不佳,應該停止用藥。
如果療效滿意,需要維持治療,應減至每七天連續給藥五天,停藥兩天,即使維持效果明顯且耐受性良好,也應該在治療六個月后停藥觀察,只有在偏頭痛復發才應重新啟動用藥。
如果用于治療眩暈,初次療程通常小于兩個月,慢性眩暈癥治療一個月或突發眩暈癥治療兩個月仍然未見明顯改善,也應該停用藥物。長期應用該藥物可能會出現錐體外系不良反應,比如震顫,步態障礙以及行動緩慢,肢體抖動等等,所以,不建議長期應用該藥,如果需要應用,建議咨詢醫師之后再應用,避免發生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