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多久?領取有什么要求的?這一塊的內容都不是很熟悉,下面聚媒財經小編范斌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多久?領取有什么要求的?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了解這一塊的問題。
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多久?
失業保險金并不是無限期領取,每次失業核定的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根據法定,繳費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領取一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就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并不是無期限領取,每次失業核定領取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舉例:張先生,東莞戶口,2008年9月因被單位辭退而失業,10月到社保部門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截至2008年9月,張先生參加失業保險5年,那么張先生可領取6個月{4×1+(5-4)×2=6}的失業保險金。
非本市戶籍的失業者,按法定參加失業保險且所在單位已按法定為其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在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情況下,可按法定申領一次性失業保險生活補助。
失業保險待遇是什么標準?
本市戶籍的失業者,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同時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并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參加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繼續享受住院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原參加綜合基本醫療保險的繼續享受綜合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注:失業保險金隨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變化而變化。
非本市戶籍的失業者,領取標準以2003年7月為界,之前的,每繳滿一年,計發失業前月平均繳費工資的23%,之后的,計發16%。2003年7月前的繳費年限剩余不滿一年的繳費月數與2003年7月后的計費年限合并計算。
以上就是聚媒財經編輯韋弘波根據網絡整理的內容,希望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多久?領取有什么要求的?的介紹能給大家更多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