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胎兒出生醫學證明的內容,暫時是不包含有胎兒血型的。
出生醫學證明是新生兒出生以后,由分娩醫院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資料,出生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新生兒的父母姓名、身份證號碼、居住地址及新生兒的姓名、出生時間、性別、出生時的具體孕周、出生體重、身高等等。出生證明的辦理,在辦理之前需要填寫出生證明字填單,然后憑夫婦雙方身份證明填單,去分娩醫院辦理。出生證明是新生兒身份的證明,在后期的上戶口等方面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應妥善保管,避免丟失,出現補辦,增加不必要的麻煩。如果一旦丟失,可以憑具體的證明再去分娩醫院再次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