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漲跌幅限制
注冊制主板新股上市后前5個交易日不設置漲跌幅限制,第六個交易日開始,每日漲跌幅限制是10%。
2、臨時停牌規則
對于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成交價格比較當日開盤價格第一次上漲或者下跌達到甚至超過30%、60%的話,各停牌10分鐘。
開市期間停牌的,可以選擇繼續申報,也可以選擇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經接受的申報實施集合競價。
停牌時間跨越14:57且必須在當日復牌的,在14:57復牌,并且對已經接受的申報實施復牌集合競價,然后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3、申報價格變化
買入的申報價格低于(等于)買入基準價格的1.02或買入基準價格以上的10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高值。
賣出的申報價格高于(等于)賣出基準價格的0.98或賣出基準價格以下的10個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的孰低值。
4、市價申報方式
滬市主板增加了兩類申報方式,分別是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和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同時允許該申報方式用于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
5、異常波動指標
滬市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上下12%的;連續1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上100%、下50%的;連續30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上200%、下70%的,屬于異常波動。
深市主板ST 和*ST主板股票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上下12%的,屬于異常波動。
6、申報數量要求
滬市將申報最低單筆申報數量從“不得低于1萬股”下調至“不得低于1000股”;深市也對單筆申報數量限制進行了調整,將單筆最低申報數量全面調低至1000股,單筆最大申報數量全面調高至1000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