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股票賬戶資金金額沒有限制,可以超過500萬,但超過500萬的賬戶可能會被監控,以防操縱股價,尤其是競價不停地掛單、撤單申報,會被嚴查。
不過投資者在交易個股時,存在以下交易規則:
1、普通股票交易的最低數量為100倍,每次買入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在賣出時,不足100股的部分應一次性賣出。
2、單筆委托數量最高是100萬股,一次不能買入某一股票總額的5%,已有某一股票總額的5%(含)以上時,每次不能超過此股票的總額的1%。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交易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于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于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比如,投資者在某一只股票的10元時,進行買入操作,買入1000股,而市場上的賣出單為5000股,且在此之前,市場上已經存在委托買入單4500股,則投資者以10元的價格買入單排隊較靠后,只能成交500股,剩余的500股進入委托單中,等待機會成交,這種情況為同價格,時間優先原則;如果小李在13:00的時候,以10元的價格委托買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小明以10.5元的價格委托買入某一只股票1000股,則小明的委托單優先小李的委托單成交,這種情況被稱為時間相同,價格優先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