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交所存在以下新規:
1、一些證券公司下調股票交易經手費,比如,方正證券公布,自2023年8月28日起北交所由按成交金額的0.025%雙邊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的0.0125%雙邊收取。
2、對于已開通科創板交易權限投資者申請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時,各證券公司不再核驗投資者證券資產和交易年限,不再進行知識測評,投資者簽訂風險揭示書后即可開通北交所交易權限。
3、已掛牌滿12個月的計算口徑為交易所上市委審議時已掛牌滿12個月,允許掛牌滿12個月的摘牌公司二次掛牌后直接申報北交所上市。
4、不再要求發行人提前確定發行底價,發行人可將后續詢價或定價產生的價格作為發行底價。
5、將全部北交所存量上市公司股票納入融資融券標的。
除此之外,北交所還存在以下交易規則:
1、每個交易日的 9:15 至 9:25 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 至 11:30、13:00 至 14:57 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 至 15:00 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
2、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低于100 股,其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股的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3、北交所競價交易漲跌幅限制比例為前收盤價的±30%,上市首日不設漲跌幅限制,上市首日之后實行30%的價格漲跌幅限制;連續競價階段設置基準價格±5%(或10個最小價格變動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范圍。
4、北交所個股實行T+1的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個股,在當天不能賣出,需要等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
5、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于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于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