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轉10即每10股轉10股,是轉股。
例如,投資者有1000股,每股20元,上市公司進行10轉10后,投資者手中股數轉增1000股,共2000股。股數變為原來的2倍,上市公司進行除權后變成每股10元,這樣雖然股數增加,但股東擁有的股票市場價值不會改變。
轉股是公司將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是從資本公積里取出錢換成股份分給投資者。企業用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則不屬于股息、紅利性質的分配,它對個人取得的轉增股本數額,不作為個人所得,所以賣出時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轉增股本并沒有改變股東的權益,但卻增加了股本的規模,因而客觀結果與送股相似。
2、10送10即每10股送10股,是送股。
例如,投資者有1000股,每股20元,上市公司進行10送10后,投資者獲得贈送1000股,共持有2000股,送股股價除權變為每股10元,投資者總資產價值不變。
送股是上市公司用年終收益盈余的一部分以送股的形式給你分紅,只有公司在有利潤可以分配時,才能送股。送股是屬于股息紅利所得,賣出時需要按照相關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般如果持有時間小于等于1個月,需要繳納20%的稅。持有時間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需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超過1年一般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而言之,轉增股本與送股的本質區別在于送股來自企業的年度稅后利潤,只有企業在有盈余的情況下,才能向股東送股。但無論是10轉10股還是10送10股,投資者持有的總資產沒有改變。在沒有賣出股票的情況下,二者差別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