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新債不需要持有股票,其中新債申購是采取信用申購的方式,即投資者沒有市值也可以進行頂格申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在打債之前,需要開通可轉債權限條件,否則無法申購可轉債,其中開通可轉債權限條件如下:
1、兩年的交易經驗;
2、開通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10萬元及以上。
同時,可轉債打新存在以下規則:
1、中簽之后,投資者必須在繳納資金日時準備充足的資金,資金不足視為放棄這次可轉債打新機會。當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中簽但未繳款,6個月內不可再參與新股、可轉債的申購,且放棄次數是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的新股、可轉債次數的合并統計。
2、一般來說,T+2日公布中簽結果,中簽的投資者須在16:00前在賬戶繳納足夠認購資金。
可轉債存在以下交易規則:
1、每次買入必須是10張的整數倍,賣出時,不足10張,應該一次性賣出;
2、實行T+0的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可轉債在當天可以賣出;
3、買入和賣出價格應該在可轉債當日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為無效單,可轉債當日漲幅限制為57.3%,跌幅限制為43.3%;
4、滬市可轉債9:15-9:25為可轉債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深市可轉債9:15-9:25為可轉債集合競價時間,9:30-11:30、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集合競價時間;
5、盤中成交價格較發行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者超過20%的,臨時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鐘,盤中成交價格較發行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者超過30%的,臨時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7。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在停盤期間投資者無法買賣可轉債。
6、可轉債也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交易原則;
7、可轉債交易只收取傭金,不收取印花稅,不同證券公司的傭金費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