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不可以向銀行借錢炒股。根據銀行的相關規定,貸款資金是不能夠流入股票市場的,因為這相當于變相的疊加投資杠桿,同時股市風險過大也無法保證貸款資金的追回。所以銀行會明文規定在什么用途下投資者方可將銀行資金借出。
另外,投資者如果通過其它的名義成功從銀行借到了資金,然后再將資金投入股市,那么一樣是屬于違規操作。這相當于用虛假材料來騙取信用資金。如果銀行發現,是能夠將貸款收回的。不過,投資者若能解釋清楚投入股市的資金不是從銀行借出的資金,且能按期還本還息的話,那么銀行是不會對此追索的。
不過,對于確實有借錢加杠桿來進行股票投資的相關需求的投資者,其實不必找銀行借錢,可以直接通過券商以融資的形式來滿足這一需求。好比是投資者手上有50萬,那么可以從券商手中再借50萬,然后以這100萬來進行股票投資。當然,風險也是以100萬計,稍有不慎,容易血本無歸。
融資需要投資者先行開通融資融券賬戶,在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實施細則中,關于個人投資者注冊融資融券賬戶的要求為:從事證券交易時間半年及以上、風險承擔能力評估達標、最近20個交易日日均證券類資產不低于50萬且沒有重大違約記錄。滿足這些條件的投資者,就可以通過向券商提交申請來開立信用賬戶。
以上,借錢炒股的限制總的來說還是比較多的,不過從根本上講,這一從投資風險上所考慮出的結果仍是為了維護投資者相關權益,不使投資者承當不必要的風險。所以,假如投資者遇到有不需要門檻就能借錢炒股的服務,那么這類服務肯定是不合法的,且十有八九是詐騙,投資者一定要注意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