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8月15日公告,8月14日,公司收到上交所《關于終止對江蘇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審核的決定》。上交所根據有關規定,決定終止對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審核。此前,經綜合考慮資本市場外部變化等因素,保薦機構提交了《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江蘇連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對象發行 A 股股票申請文件的申請》。
根據募集說明書(申報稿),公司擬向上港集團發行不超3.72億股公司股份,募資不超15億元,用于連云港國際汽車綠色智能物流中心項目、連云港綠色低碳港口裝卸工藝設備更新改造項目、補充流動資金及償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