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交易市場上,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接受買賣申報并一次性進行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確定原則有兩項,即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和高于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于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屬無法立即成交的委托,且在該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在股票交易中,集合競價主要是為了確定開盤價,并為后續的連續競價階段提供參考。
集合競價時間段
股票集合競價是在交易日的上午15到25進行的,深交所還包含了57至00的集合競價時間段。
集合競價的申報與撤銷
在集合競價時間段內,投資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提交買賣申報,而這些申報是可以自由撤銷的。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對市場行情的判斷,在這個時間段內選擇合適的價格進行委托申報。
集合競價的目的
集合競價的主要目的是確定當天的開盤價。開盤價是當天交易的起始價格,對于很多投資者來說具有重要的參考意義。因此,在集合競價階段,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心理價格進行買賣申請,以期望能夠獲得一個理想的開盤價。
成交量最大原則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確定原則之一是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即在集合競價中,系統會根據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的報價以及報價數量,尋找一個能夠使得成交數量最大化的價格。這就意味著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預期,選擇一個合理的價格,并提交相應的委托申報。
價格優先原則
除了成交量最大化原則外,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確定原則還包括價格優先原則。根據該原則,高于成交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于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將無法立即成交,屬于無法滿足當時報價的委托。這樣做可以保證市場的公平和合理性。
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的關系
集合競價是股票交易的一部分,但實際上大部分交易是在連續競價期間完成的。集合競價主要產生開盤價,而接下來的連續競價階段才是股票交易的主要階段。集合競價中沒有成交的買賣指令會在連續競價階段繼續參與交易。
股市集合競價是股票交易市場中進行的一種競價方式,目的是為了確定開盤價,并為接下來的連續競價提供參考。在集合競價中,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心理價格進行買賣申請,并根據成交量最大化和價格優先原則確定成交價格。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相互銜接,共同構成了股票交易的完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