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養老保險金能否取出一直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根據我國現行法規,辭職后養老保險不能提取,但有些情況下可以正常領取。接下來,小編將通過以下幾個內容詳細解答這個問題。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同時參加了多份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滿10年。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根據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法》規定,職工可以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正常領取養老保險金。男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60歲,女職工為50歲(特殊行業除外)。如果職工在辭職前已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那么他們可以正常領取養老保險金。
同時參加了多份養老保險
如果職工同時參加了多份養老保險并繳納了一定的保費,離職后可以領取退休金。具體規定如下:
(1)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兩項養老保險的規定范圍內提取各自應當退回的養老保險金。
(2)參加多份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在各項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范圍內領取養老金。可以提取的金額為企業和個人兩部分繳納的養老保險金之和。
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滿10年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第六條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可以在該地辦理養老保險金的領取手續。
值得注意的是,離職后個人賬戶內的養老保險金不會清零。如果職工再次開始工作,他們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以繼續累計,最終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領取養老保險金。
離職后養老保險金能否取出來一直是一個熱門問題。根據我國相關法規,離職后養老保險不能提取,但在一些特定情況下可以正常領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同時參加多份養老保險以及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滿10年都是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的情況。職工個人賬戶內的養老保險金不會清零,可以繼續累計,最終在退休時領取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