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短期融資券的特征如下:
發行對象:融資券不對社會公眾發行,只對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人發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
發行方式:融資券發行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作為實際組織者來完成。發行方式大多采取芝商所規則制定的私募方式,不同時存在收益競價定價和申購定價兩種方式。
票面金額:短期融資券票面金額較大,實際發行量一般較小,以滿足機構投資者投資組合的需要。
期限較短:短期融資券的期限一般為270天以下,以180天至270天為主,有些短期融資券甚至只有1-3個月的期限,不但期限短,而且多數還可再融資。
收益率高:由于短期融資券的期限短,基本上不具備違約的風險,因而收益率較高。
長期以來,由于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相關法律不健全等原因,導致我國融資性商業票據市場發展非常緩慢。在企業的融資體系中始終以貸款為主導,這種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相比,存在著利率過高、資金來源單融資周期長、信用風險高等多種問題。為改善這種情況,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商業保理業務的意見》,鼓勵企業發行長期、中期及短期融資券,以擴大直接融資的規模。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企業短期融資券的需求不斷增加。
短期融資券的特點
短期融資券簡稱“CP”指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即由國內各金融機構購買不向社會發行,并約定在一年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短期融資券的特點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高靈活性: 短期融資券具有極高的流動性和靈活性,能快速滿足企業短期資金需求,具有較強的應急性和補充性,可隨時贖回。
低成本 : 短期融資券的發行成本比銀行貸款低,且節省了銀行信用額度。
期限短 : 短期融資券期限短,一般在一年以內,且大多數是3個月左右,方便企業管理和控制未來的財務策略和未來的負債。
擴大融資渠道:企業借助短期融資券發行,其融資渠道可以得到擴大,可吸收更多的資金,進一步活躍市場資金供求關系,提高了市場流動性。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的過程
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需要申請注冊,符合條件后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
企業提交申請:企業需要在發行時提交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文件等。申請需要涉及到企業的基本情況、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等有關信息,以便審核。
審核申請:經過審查后,通過證監會的審核,銀行間債券市場中期票據的發行人就可以成為短期融資券的發行人。
發行短期融資券:短期融資券發行人可以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規定的方式發行短期融資券。發行的短期融資券分為公開發行和私募兩種方式。發行后,短期融資券流通的過程通常會分為票據券商、金融機構和企業等多個主體,如此一來,券商發揮了重要角色。
總結
短期融資券作為企業直接融資的重要工具,在近年來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企業在發行短期融資券時,需要符合相關法規和規定,并在申請發行注冊后,采用特定的發行方式來發行短期融資券。由于期限短、成本低等特點,也使得短期融資券成為企業資金籌資和風險管理的一個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