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還沒公布,所以補發時間還沒確定的。比如從2019年1月1日起,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法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事單位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參考往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吉林省2022年養老金具體的調整細則方案
今年吉林省,依然是采用三結合的原則,也就是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方式來增長養老金的待遇。
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掛鉤調整,采用工齡掛鉤和養老金掛鉤,雙掛鉤的形式來實施。
工齡掛鉤部分,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元。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月養老金1.33%調整。
傾斜調整,70-74周歲的每月增加25元;75-79周歲的每月增加35元;80周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45元。
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個。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