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接受行權的義務: 如果期權買方行使權利(行權),賣方就有義務按約定的價格賣出或買入標的資產。如果買方行使權利,認購期權的開倉方有義務按照合約約定的價格賣出標的資產
認沽期權的開倉方有義務按照約定的價格買入標的資產。
在這種情況下,認沽期權行權方沒有現貨的情況,他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來應對:
現貨市場購入標的資產
現貨市場是交易現實資產的市場,行權方可以在這個市場上購買到標的資產。通過購買標的資產,行權方能夠履行自己的義務,并且順利行使期權權利。
進行現金結算
行權方可以與期權賣方商定進行現金結算。即行權方向期權賣方支付差額現金,而不是交割實物資產。這樣,行權方可以通過支付現金完成期權的行權交割。
平倉交易
如果行權方沒有現貨,也不想進行現金結算,可以考慮通過平倉交易來解決。行權方可以通過賣出已持有的期權合約,將權利轉讓給其他投資者,從而實現期權的行權。
選擇不行權
行權方作為期權的買方,擁有選擇是否行權的權利。如果行權方沒有現貨且沒有做好期權行權的準備,可以選擇不行權。在這種情況下,期權會自動作廢,行權方不需要履行任何行權義務。
當認沽期權行權方沒有現貨時,可以通過購買現貨、進行現金結算、平倉交易或選擇不行權等策略來應對。具體選擇哪種策略取決于行權方的情況和市場情況。在實際操作中,行權方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選擇,以最大程度地實現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