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介紹:
操縱股價是指通過操縱證券市場,通過控制資金、持股或持倉優勢,以及利用信息等手段,對證券的交易價格或交易量進行人為控制的行為。操縱股價是違法行為,在證券法中有明確規定。小編將以這一問題為中心,探討操縱股價的界定標準。
操縱方式的識別
連續交易操縱:
指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持倉優勢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連續買賣股票,以影響股票價格的走勢和交易量。
操縱手段的認定
連續交易操縱: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連續交易操縱是指單獨或者合謀,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連續買賣股票,以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交易量。
操縱股價的行為
操縱證券、期貨交易價格:
指單獨或合謀,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持倉優勢或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連續買賣證券或期貨,以操縱其交易價格。
操縱股價的界定細節
個人或機構操縱:
操縱股價的一方可以是個人或機構,只要具備集中資金優勢、內部信息優勢或管理優勢等條件,可以達到影響股價的目的。
其他手段操縱:
除連續交易操縱外,操縱股價還可以通過其他手段進行,但具體的操縱手段并未在文中進一步明確。
我國對操縱股價的界定規定
在我國,對于操縱股價的界定規定主要在《證券法》中,控制多個股票賬戶、自己賣給自己的打壓行為或者自己高位掛單等行為均可構成操縱股價。
操縱股價的界定主要包括連續交易操縱、其他手段操縱以及個人或機構的操縱行為。在我國,操縱股價的界定規定主要在《證券法》中。對于投資者來說,了解操縱股價的界定標準,有助于加強對市場的分析與判斷,并避免被操縱股價所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