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38周,如果沒有催產指征的話,是不建議催產的。
如果具備催產的指征,孕婦也具備順產條件的話,是可以催產的。孕婦如果在孕晚期,沒有妊娠期合并癥和并發癥需要盡早的催產。同時也沒有必須要剖宮產的指征,是可以待產到41周再催產。如果孕婦具有明確的剖宮產的指征,比如瘢痕子宮,胎位不正等,也是不建議催產的。可以在懷孕38到39周之間,行擇期剖宮產手術。對于有順產指征,并且在懷孕38周有催產指征的,可以催產。比如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不佳的孕婦,或者有重度子癇前期、肝內膽汁淤積癥或者是妊娠合并心臟病時,是可以在孕38周催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