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開始,針對公交車的補助政策進行了一系列調整和優化,以促進公共交通行業的轉型升級和推動新能源公交車的應用。以下是具體的相關內容和詳細介紹:
調整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
經批準的通知要求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聯合下發通知,從2020年起調整城市公交車的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建立鼓勵新能源公交車應用、限制燃油公交車增長的新機制,以促進公交車的綠色轉型。具體的調整細則需要根據各地方政府的具體情況來解決,以確保公交行業的穩定發展。
新能源公交車的購置補貼標準
根據純電動公交運營補貼政策,2020年,針對車長在6米與8米之間的純電動公交車,每車每年補助金額為4萬元;車長在8米與10米之間的純電動公交車,每車每年補助金額為6萬元。此外,地方政府仍然可以通過增加財政補助、調整運價等方式解決城市公交車的補助問題,以確保公交行業的穩定發展。
過渡期補貼政策
為了過渡期間符合19年標準但不符合20年標準的銷售上牌車輛,政府設定了3個月的過渡期,即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在這個過渡期間,符合19年標準的車輛將按照5倍補貼標準進行補貼,而符合20年技術標準的車輛將按照20年的補貼標準進行補貼。
公交車燃油補貼政策
2020年,為了應對油價上漲帶來的困難,政府推出了公交車燃油補貼政策,對各類公共汽車的燃料進行補貼,以穩定提高公眾交通服務水平。具體的補貼標準會綜合考慮政策研究和補貼申請情況來確定,并根據規模效益和成本下降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獎勵措施與補貼支持
2020年開始,針對新能源公交車的購置,采取了“以獎代補”的方式,與乘用車不同,地方政府仍然可以對購置新能源公交車給予補貼支持。根據規定,新能源公交車輛完成銷售上牌后可以提前預撥部分資金,滿足里程要求后可以按照程序申請清算補助。這種獎勵和補貼措施旨在鼓勵公交企業和使用者更多地選擇新能源公交車,推動公共交通行業的綠色轉型和可持續發展。
2020年開始的公交車補助政策主要包括調整成品油價格補助政策、新能源公交車的購置補貼標準、過渡期補貼政策、公交車燃油補貼政策以及獎勵措施與補貼支持等。這些政策的實施旨在推動公共交通行業的轉型升級,鼓勵新能源公交車的應用,促進綠色交通的發展,為人們提供更加便捷、環保的出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