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續持有原始股。
如果公司上市失敗,但是業績還不錯的話,投資者可以繼續持有該公司的原始股。因為業績不錯的公司,經營情況一般也很好,能夠給原始股股東們帶來不錯的分紅,其回報比就不會差。而且這種經營狀況良好的公司就算這次上市失敗了,下次成功上市的可能性很大,后續發展態勢看好,值得持續持有股份。
2、贖回股份。
如果公司上市失敗,那么股票基本只能按照投資者的買入價格計算價值了。若是投資者和公司協商后,公司同意贖回,那么投資者可以將股份賣給公司離場。如果公司不同意贖回,那么原始股股東的股票無法贖回變現。
3、股票轉讓。
如果公司上市失敗,原始股股東不愿意繼續持有股票,也可以在和公司其他股東協商同意后,將其持有的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折價賣出。在轉讓方與受讓方就轉讓金額達成合意的情況下就可以轉讓,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始股股東認購的原始股,從公司成立之日算起,在一年內是不允許轉讓的。市面上有很多原始股大多是有限公司在設立時向社會公開募集的股份,所以投資者買入時需謹慎。
4、折算成企業負債。
如果公司上市失敗后又虧損破產了,公司所擁有的股份是要經過相應的處理之后用來還債的,原始股股票就只能折算成公司的負債,在公司破產清算時,按規定以原始股占總負債比例來償還。但是,公司的資產破產清算償還是有順序的:首先要清償企業的破產費用,再是償還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然后是償還企業拖欠的國家稅金,再就是償還一般的債權,最后才是清償股東。因此,投資者最后能收回多少賠償金額取決于破產前公司的財務狀況,風險極大。當然持有股份的股東是可以經過公司或者清算組同意的情況下將股份賣出,但是也避免不了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