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股吸收合并是利好的,但不等于股價會上漲,股票漲跌由供求關系、資金量、業(yè)績、政策、消息等多方面因素決定。
換股吸收合并是指合并方(或購買方)通過企業(yè)合并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購買方)的全部凈資產,合并后注銷被合并方的法人資格。合并后被購買方的資產、負債都歸購買方所有。
過程:
1、由合并雙方就吸收合并達成協商,并通過股東大會分別作出合并決議;
2、合并各方分別編制出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按照約定簽訂合并協議;
3、雙方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經核準變更的,即可領取新的營業(yè)執(zhí)照。
4、股票吸收合并后只會保留一只股票,投資者手中的股票會按照比例換成新的股票,股票名稱會發(fā)生變化,但投資者持有的總價值不會改變。
例如:A股票股價為10元,B股票為8元,兩只股票進行合并,那么兩只股票的比例為1:0.8,最終保留股票A,假如某投資者持有B股票10000股,那么投資者按比例可以換算為A股8000股。
換股吸收合并的利弊:
好的一面:
1、如果是普通的收購并購,收購方需要支付大量資金給被收購方,可能造成自身財務運轉困難,出現資金短缺問題。而換股吸收合并,收購方不需要支付被收購方大量現金,只需要把被收購方股票換算成要保留的股票,這樣可以避免公司出現資金問題,影響公司正常業(yè)務的開展。
2、并且合并完成之后,被吸收的公司股東依然保留著股東權益,還能享受到兼并公司帶來的價值增值。
壞的一面:
1、新增發(fā)的股票將改變公司原來的股權結構,使原股東的權益淡化。
2、我國股票發(fā)行的手續(xù)和過程非常繁瑣緩慢,可能會使競爭對手有時間做準備參與競購,也使得不愿被并購的目標公司有時間做準備來反并購。
3、在換股合并的時候很有可能招來風險套利者,造成的賣壓和每股收益的稀釋可能會使并購方的股價有所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