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的權利:
1、獲得股利的權利。普通股股東在股市支付完債息、優先股股息后,可以獲得股利,具體有多少要看公司凈利潤。
2、普通股持有人可以全面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任何普通股東都有資格參加公司最高級會議即每年一次的股東大會,但如果不愿參加,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來行使其投票權。
3、享有優先認股權。當上市公司增發普通股時,現有股東享有優先購買增發股票的權利,而且認購價還可能低于市價。
4、享有資產分配的權利。當公司因破產或結業而進行清算時,普通股東有權分得公司剩余資產,但普通股東必須在公司的債權人、優先股股東之后才能分得財產,如果沒有剩余資產只能作罷。
優先股權利:
1、股息領取優先權,并且股息率固定。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時,優先股先于普通股領取,按照事先約定的股息率領取,所以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而增減,即使普遍減少或沒有股息,優先股也應照樣分派股息。
2、優先股通常是沒有參與公司管理決策的權利的,沒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限表決權,對于優先股股東的表決權在財務管理中有嚴格限制。不過,當開會討論優先股股東利益時,優先股股東擁有表決權,例如增發優先股,此時優先股持有人享有投票權。
3、享有資產分配的權利。當公司破產清算的時候,優先股是可以優先獲得公司剩余資產的分配的,其清償順序在普通股之前。
4、優先股不參與公司紅利分配。
5、優先股持有人不能退股,但可通過贖回條款將優先股回售給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