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競價沒成交的單是否有效,要看該競價是屬于開盤集合競價還是收盤集合競價。
其中,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仍然有效,會自動進入當日后續的連續競價交易階段。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失效作廢,會于交易日結束后自動撤銷。
關于股票集合競價,指的是在一小段時間內對于接收的買賣申報來集中的一次性完成撮合交易。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階段,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關于集合競價的成交,會以集合競價階段內滿足相關規定所撮合出的唯一價格來完成。該唯一價格也將作為當日的開盤或收盤價。
集合競價中有三條原則來確定唯一價格: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即集合競價階段內交易所可以撮合出的最多股票交易成交的價格。
2、高于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于該價格的賣出申報需按該價格全部成交,并由此來確定第一點是否是最大的成交數目。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另外,如果出現了兩個及以上的價格都能做開盤價或收盤價的情況,那么就單獨計算每個價格在其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的差值,最后選定差值最小的那個價格即可。
對于投資者來說,因為只有符合了成交原則的委托才會被計入系統,且在集合競價的最后,此競價階段內的所有滿足成交條件的交易只會按一個成交價格來實現成交,所以,想在集合競價階段提高交易達成概率的,賣方可按跌停價掛單,買方可按漲停價掛單,而不必過于擔心賤賣高買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