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自律監管是指深圳證券交易所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自律紀律和責任自愿而進行的監管活動。通過建立健全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加強自律管理制度,促進上市公司公信力、法治環境和公平競爭。以下是深交所自律監管的相關內容:
證券發行上市監管
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深交所對創業板股票、存托憑證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的申請進行審核。主要規定包括《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企業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
上市公司持續監管
上市公司定期報告:深交所對上市公司進行定期報告的審核,主要包括財務報告、非財務報告等。上市公司應按照規定時間提交相關報告,確保信息及時準確。
上市公司臨時報告:深交所對上市公司的臨時報告進行監管,包括重大資產重組、股東減持等事項的報告。
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核查:深交所對上市公司存在的重大事項進行核查,并及時報告證監會。
市場交易監管
異常交易行為監管:深交所通過自律監管措施對盤中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異常交易行為進行監管。這些行為違反了市場規則和法律法規,深交所對其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交易所內幕交易監管:深交所對交易所內幕交易行為進行監管,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信息披露監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深交所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進行監管,確保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及時披露重大信息,防范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的行為。
深交所自律監管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自律紀律和責任自愿而進行的一系列監管活動。從證券發行上市監管、上市公司持續監管、市場交易監管和信息披露監管等方面對上市公司進行監管,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只有通過自律監管,才能提高上市公司的自我約束能力,促進市場的穩定發展。深交所將繼續加強自律監管的力度,有效監管市場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利益,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