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集合競價:
1、成交量最大原則。即某一個價格買入單和賣出單能同時成交的量最大,則開盤價就是它。
2、競價時間:交易日的9:15-9:25,9:15-9:20可掛單、可撤單,9:20-9:25可掛單、不可撤單。
14:57-15:00,上交所可轉債是連續競價,可掛單可撤單;深交所可轉債是集合競價,可掛單不可撤單。
3、開盤競價范圍:
滬市:不超過前收盤價的70%~150%,比如上市首日開盤價格范圍為70元~150元。
深市: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30%,也是就開盤價格范圍為70元~130元;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10%;此外復盤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10%。
4、價格限制:
滬市、深市可轉債都是若開盤價格≥120元,將停牌30分鐘;若開盤價格≥130元,將停牌至14:57。
滬市可轉債如果申報價格超出有效競價范圍,視為廢單。而深市則是保存起來,價格觸發后可成交。
對于股票退市,投資者可以考慮以下方面:
1、了解相關信息:了解股票退市的原因和上市公司退市后的政策對于投資者非常重要。股票退市可能是因為公司經營困難、財務問題或其他原因,了解退市原因可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評估自身處境并做出更理智的決策。
2、調整投資組合:股票退市后,投資者需要重新評估自己的投資組合,并考慮是否需要進行調整。投資者可以重新分散投資,選擇其他股票、基金或其他投資品種來替代退市股票。在進行調整時,投資者應考慮自身投資目標、風險承受能力和資金流動性等因素。
3、尋求專業意見:在面對股票退市的情況下,投資者可能會因為缺乏專業知識而感到困惑和無所適從。投資者可以考慮尋求專業的投資顧問或分析師的建議,他們會根據投資者的具體情況和目標,提供個性化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