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七天包含取用的當天,但是不包括歸還的當天。舉例來說,11月11日申請備用金,在取用結果頁面會顯示11月18日自動歸還500元。之后再進入備用金頁面,點擊【歸還】,可以看到已用天數為1天,所以備用金七天是包含取用當天的。
而在18日的當天,用戶就需要歸還備用金了,請注意按時還款,不要逾期。
大學生在入學后,當年9月第一次申請助學貸款,大約會在11月中旬收到本學年的助學貸款。而之后續貸,就不需要重新提交貸款申請了,這時候貸款流程簡易許多,大約在10月中旬會收到之后每學年的助學貸款。
由于各地區助學貸款的發放時間不同, 具體情況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如果簽訂貸款合同后,錢一直沒到賬,請及時與負責助學貸款的老師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