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寶積分不夠,也是可以使用備用金的。目前備用金已經開放了次數限制,一個月可以多次使用備用金,不需要再用支付寶積分去兌換使用次數了。用7天的推廣價是1.99元,過了推廣期500元用7天,每次需要支付2.29元利息。
備用金申請以后,可以提前歸還,歸還后可以再次使用。另外備用金每筆取用固定500元,不支持部分取用。
備用金七天包含取用的當天,但是不包括歸還的當天。舉例來說,11月11日申請備用金,在取用結果頁面會顯示11月18日自動歸還500元。之后再進入備用金頁面,點擊【歸還】,可以看到已用天數為1天,所以備用金七天是包含取用當天的。
而在18日的當天,用戶就需要歸還備用金了,請注意按時還款,不要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