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是一種納稅方式,由納稅人在獲得收入的次年進行報稅。
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
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即2018年的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時間為2019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這個主要是針對少兒投保的,如果投保人不幸在18歲前身故,保險公司只是會退還保費,但如果是18歲以后身故可以賠保額,這是保險法對未成年人的規(guī)定,各家公司都一樣。
但是如果保險公司已經給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險金,則不再承擔身故保險金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