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材料包括:購買自住住房提供《房屋買賣合同》;購買拆遷安置房提供《房屋拆遷協議》和票據;建造自住住房提供《工程建設許可證》;退休提供《離(退)休證》;出境定居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者《永久居留證(境外身份證)》等。
由于用戶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原因不同,因此要提供的資料也不一樣,只要根據提取的原因提供資料就可以了。
市公積金提取條件為:用戶購買、建造、翻建、 大修自住房;償還住房按揭貸款本息;支付房租;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公積金賬戶已經封存6個月以上;退休;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出境定居;用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只要滿足了以上的條件之一,用戶就可以申請提取市公積金,當前不同的地區具體要求不同,請以當地公積金中心公布的提取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