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時的年齡小于或等于50周歲的,自主險合同第7個保單周年日開始,在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之前(不含該保單周年日),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保險公司按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生存保險金。
投保時的年齡大于50周歲的,自主險合同第6個保單周年日開始,在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之前(不含該保單周年日),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保險公司按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生存保險金。
自65周歲的保單周年日(含該保單周年日)開始,且主險合同生效已滿6年,每年到達保單周年日仍生存,保險公司按主險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0%給付養老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