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意外保障產品,針對旅行中因意外導致的身故、殘疾提供保障,提供搭乘飛機、火車或輪船、汽車發生意外導致身故或殘疾保障。
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車或輪船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身故的,按火車或輪船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火車或輪船意外身故保險金”,該項保險責任終止。以乘客身份乘坐火車或輪船期間遭受意外傷害,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天內造成本主險合同所附“殘疾程度與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按表中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火車或輪船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火車或輪船意外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事故發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