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險的優點有安全、收益穩定、可強制儲蓄,具體如下:
1.安全:年金險由保險公司承保,而保險公司收到銀保監會的監管,且年金險的保單、保險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是安全的;
2.收益穩定:年金險的年金領取時間、金額、領取方式等,都是寫入了保險合同的,很穩定。不過如果是通過萬能賬戶獲得收益,那么萬能賬戶的實際結算利率是無法確定的,一般為4%-5%,但是萬能賬戶有保底利率,為1.75%-3%;
3.可強制儲蓄:年金險需要前期繳納保費,等到了約定的年齡或期限后才能開始領取年金,有強制儲蓄的作用。
年金險的缺點有流動性較低、前期收益較低、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具體如下:
1.流動性較低:年金險不能提前取出,否則可能會產生經濟損失;
2.前期收益較低:年金險需要長期持有,前期的收益是比較低的,需要時間進行增值;
3.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年金險一般指提供了年金保障、身故保障,而缺少重疾、意外等保障。
重大疾病險終身壽險是指含有身故保障的重疾險產品,就是既保疾病還能保身故,且身故可以賠付100%基本保額的,不僅保重疾、輕癥和中癥等保障外,還能保身價保障責任。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任何重疾險,重大疾病保險金與身故或全殘保險金二者不可兼得,即若保險公司給付其中任何一項保險金,則其余一項保險金將不再給付。
等于如果發生了重癥,已經賠付了重疾保障金后,身故保障金的現金價值降為0,不再給予賠付,如果直接身故,就合同終止了,有不存在重疾險賠付了。
由于受到保監會的管控,對于重大疾病險終身壽險,成人等待期后可以賠付基本保額,但是青少年兒童為了規避道德規范,對于身價保障有限制,即便添加了身故賠付基本保額的重疾險形式,也是未成年人發生身故退累計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