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丟了應當及時尋找,同時還要搜集其他的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借條是十分重要的,那如果當事人不慎遺失借條,應當立馬搜集其他的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比如,銀行轉賬記錄,確認借款情況的談話錄音,或者是證人等。
找到證據證明借貸關系存在,再與債務人協商重新簽訂還款協議,只要對方愿意可以適當放寬條件,一般對方比較容易接受。
相對來說,打借條比打欠條要好。因為借條在法院訴訟的時候效力是最高的,欠條其次。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時,借條持有人不需要再舉證證明借貸事實,法院就可以直接判決。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原因,也就是必須證明存在借貸事實,如果對方否認借貸事實,欠條持有人還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借貸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