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修改過一般情況下是有用的。借條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后修改,修改過后的借條是有效的。如果借條是被其中一方擅自修改的,且修改部分對借條構成實質性的影響的,那么修改的部分就是無效的。
所以說借條修改是否有效,關鍵要看修改部分是否對借條內容構成實質性影響,對于修改部分,如果借貸雙方沒有異議則借條有效,有異議則借條無效。
借條不寫還款日期比較好。原因如下:一、如果借條寫了還款日期,那么在到期前債權人是無權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二、如果沒寫還款日期,債權人是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借款的。三、寫了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3年,沒寫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是不超過20年。
所以相對來講,借條不寫還款日期比較好,但是雙方協商好之后,寫上還款日期也不會有什么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