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助學貸款所需步驟具體如下:
第一步:
與家長一起帶上身份證、戶口本、學籍證明和家庭所在地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等相關資料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領取貸款申請表進行填寫,并把資料提供上去。
第二步:
當地資助中心根據資料進行審查,審批通過后與借款學生簽訂助學貸款合同,并開具合同回執單。
第三步:
借款學生開學將合同回執交給學校,學校錄入信息,然后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第四步:
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之后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再進行貸款發放(資金一般會先發放至學生個人賬戶里,接著再由系統劃撥至學校的學費賬戶當中)。
開學之后還能否辦理助學貸款,主要取決于當地教育局、高校規定的助學貸款申請時間,以及具體的開學日期:
1.如果開學的時候尚未過助學貸款的申請截止日期,那學生自然可以去申請助學貸款。
2.如果開學的時候已經過了助學貸款的申請截止日期了,那學生一般就無法申請助學貸款了,只能等明年再去申請助學貸款。
大家需要注意:
1.助學貸款的申請時間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份到9月份之間,具體日期可以電話咨詢國家開發銀行,或者查詢高校發布的公告通知,去當地教育局進行詢問也行。而在弄清楚了申請時間后就一定得趕在截止日期前辦理,以免錯過。
2.有的雖然開學已經過了助學貸款的申請截止日期,但并未過去太長時日,也許可以咨詢下學校的教務處,看能不能酌情走綠色通道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