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助學貸款共同借款人可以代簽。在現場辦理助學貸款,貸款學生的父母如果因為事故不能到現場,那么可以委托其他的親人作為貸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代為簽字,不過必須出具委托授權書。或者現場的工作人員允許,那么可以由貸款學生代替共同借款人進行代簽。
當然,如果現場的工作人員要求共同借款人本人前往簽字,那么就不允許代簽,這時候必須選擇共同借款人有時間的時候去現場辦理助學貸款。至于申請助學貸款續貸,由于首次貸款已經有共同借款人簽字,后續貸款就不需要共同借款人簽字了。
因此,大學生申請助學貸款必須有共同借款人簽字,共同借款人無法前往現場簽字,那么需要授權他人代為簽字或者由貸款學生本人來簽字。
大學生助學貸款一般會在每年的11月進行發放,最晚將在11月20日前完成放款。助學貸款的資金將通過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進行發放,貸款資金不會直接發放到用戶的銀行卡里。貸款發放后,如果資金還有剩余,那么由學校統一匯入用戶的助學貸款支付寶賬戶里。剩余的資金,用戶可以作為生活費使用。
貸款學生也可以登錄學生在線服務系統,查看貸款審批進度來確認貸款是否已經發放。由于不同省會教育部門的審核進度、速度不同,因此最晚是11月發放貸款,如果審核速度較快,11月之前放款也是有可能的,具體請以當地教育部門審核的速度為準。
大學生助學貸款不會直接發放給學生,因此貸款學生要等學校完成扣費以后,才可以獲得剩余的部分貸款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