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有房貸,同時又在租房,申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時選哪一項要視情況而定。一般是哪項扣除的費用多,哪項就更劃算,自然就選擇哪項。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的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
可得出結論如下:
1、選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更加劃算的情況
納稅人本人在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租房,扣除標準不是每月1500就是每月1000,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要多。
2、選擇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更加劃算的情況
納稅人本人在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租房,扣除標準每月只有800,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每月1000,會更多一些。
注意:
如果納稅人是已婚人士,夫妻雙方婚前都有申請貸款購買個人名下首套住房,婚后在經夫妻雙方約定后選擇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那每月就只扣除500。此種情況自然是選擇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更劃算一些。
提示:
1、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2、個稅專項扣除房租和房貸哪個更劃算無法單一確定,要考慮城市地域、市轄區人口數、納稅人與配偶選擇的房貸抵扣個稅的扣除比例等因素。
老公貸款還不了老婆是否有責任還款,需要視情況而定:
一、個人名義貸款用于個人消費
如果老公是以個人名義申請的貸款,且貸款資金只用于個人消費,那該筆貸款是其個人債務,配偶一般無需承擔還款責任(如果老公一直不還款,而配偶是其緊急聯系人,銀行、貸款機構/平臺可能會聯系配偶詢問借款人情況)。
二、貸款資金用于共同生活開支
如果老公申請的貸款資金是用于家庭生活共同開支,那作為對方的配偶,自然也有還款義務,需要承擔起一部分的還款責任。
三、老公去世后老婆繼承遺產
如果作為貸款申請者的老公去世,而老婆繼承了對方的遺產,自然需要替對方償還貸款。我國《繼承法》里有明文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注意:
1、繼承人應當先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然后再繼承對方的遺產。
2、繼承人繳納被繼承人的稅款和清償債務不超過遺產份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3、繼承人若選擇放棄繼承遺產,那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提示:
若老公所借的貸款機構、平臺不正規,高額收取利息或是違規收取各種額外費用,一經查實是高利貸或套路貸,可以選擇不還。并且可以收集相關證據進行舉報,必要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去公安部門報案也行。
1、最高人民法院有明文規定,網絡借款的年化利率最高不超過浮動利率LPR的4倍(部分地區法院仍按24%和36%的“兩線三區”標準劃分)。
2、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均屬于套路貸,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