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小貸和持牌網絡小貸最主要的區別是放貸的范圍不同。擁有小貸牌照,只可以在注冊地所在省市開展相關業務。而擁有網絡牌照,就可以從事網絡放貸業務或全國性貸款業務。因此,對于金融機構來說,網絡小貸牌照的價值要更高一些。
而有的持牌金融機構,只有小貸牌照,但是從事的確是網絡貸款業務,這個就是違規經營了,建議用戶不要申請這類貸款。
消費金融機構具有此類業務牌照,我們就會稱之為持牌消費金融。金融機構有了牌照,那么進行放貸業務就是合規合法的。而有的小貸公司沒有牌照就放款,從本質上來說是違規的行為,用戶在這類小貸公司申請貸款,個人權益也得不到保障。
并且,持牌消費金融都是與央行有合作關系的,貸款記錄會上征信,因此在利息方面不會出現高利貸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