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協議書需要寫上擔保人姓名、擔保金額、擔保方式(擔保方式要寫明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簽字或蓋章才會生效。如果沒有以上的內容,擔保協議書就不生效,這樣擔保貸款也不會認可這樣的擔保協議書。而擔保協議書生效后,擔保人就要按照協議的要求來承擔相關責任。
另外,擔保協議書生效后,貸款人還清了欠款,擔保責任不是立刻終止的,在貸款期限屆滿之日算起,擔保人還需要承擔一段時間的擔保責任。
連帶擔保最長期限是二年。比如說,保證合同約定不明,那么保證期間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算起兩年內,擔保人仍然需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而沒有約定的話,那么保證期間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算起,6個月內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實際上,只要貸款人按時還清了欠款,后續擔保人是不需要承擔還款責任的,即使擔保時效往后延長,對于擔保人也不會有影響。